黑龙江肇源县第一中学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

    肇源县第一中学是县级重点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和高校聘用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用为本、按需聘用、优中选优、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聘用岗位及数额
2016年计划聘用教师25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2名、政治3名、历史4名、地理2名、体育1名。
三、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国家统招一表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7年高校毕业生);
3、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相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6、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聘用办法
(一)信息发布。通过省内高校就业网站、肇源政府网站(http://www.zgzy.gov.cn/)等媒体对外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采取县内集中报名和高校招聘会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县内上半年集中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4日至5月6日,受理201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往届毕业生报名;下半年集中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受理2017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往届毕业生报名,报名地点在肇源县教育局会议室。春季高校校园招聘会受理201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往届毕业生报名;秋季高校校园招聘会受理2017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往届毕业生报名。
报名时本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肇源县教师聘用信息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二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5、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在校就读成绩单原件;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聘用工作全过程,由县教师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应聘者报名时应如实提供信息和相关材料,往届毕业生现场进行网上学历认证。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聘用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四)能力测评。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所报考岗位产生竞争条件下,进行能力测评。能力测评满分100分,能力测评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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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聘用人选确定。按照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出现同一聘用岗位能力测评成绩并列时,试讲成绩高的优先聘用,能力测评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选为应届毕业生的签订三方协议。
(六)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察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并对档案进行审查。
(七)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选自理。
(八)公示。拟聘用人选在肇源政府网站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宜。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影响聘用问题,拟聘用人选减少时均不递补。
(十)签订聘用合同。
五、人员管理
1、对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内不允许调动。合同期满后,在政策允许条件下,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
2、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不得低于五年。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聘用岗位工作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聘用合同。
六、相关待遇
聘用期间参照在编人员兑现工资和“五险一金”。聘用人员达到中级评职晋级年限时,经考核合格的兑现中级职务工资;聘用人员达到高级评职晋级年限时,经考核优秀的兑现高级职务工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硕士以上学历、全日制统招“211工程”院校本科一表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引进人才,婚前每月给予食宿补助4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引进人才,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万元。
七、其他事宜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0459-8235221、8235701  邮箱:zyxrc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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