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区属2016教师招聘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区属教师面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合地点

  考生于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早上7点30分前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在洛阳市九都东路十八号(瀍河回族区政府大院)内集中乘车前往体检地点;未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迟到15分钟(即7点45分后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规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费用280元由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

  三、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参加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6.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7.考生(以体检号出现)的体检结果将通过瀍河回族区政府门网站(http://www.chanhe.gov.cn)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届时登陆查看。

体检结束后将进入考察和资格复查环节,考察和资格复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瀍河回族区政府网站。考察和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方案规定的招录资格和条件提交相关证件及个人人事档案,请考生视个人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区属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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