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县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1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110名,其中乡镇初中30名(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8名、物理3名、化学3名),乡镇小学30名(语文10名、数学15名、英语5名),幼儿园50名(乡镇41名、县直9名)。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 应聘人员需具有莒县户口或为莒县生源。应聘初中教师的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专业与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小学语文、数学不受专业限制)。
3. 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9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及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在莒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连续任教5年以上并且目前仍然在莒县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名,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莒县教育局人事科(莒县城区后营街138号),联系电话:0633—6207710(工作日)。
报名要求:报名时提验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所在学校任教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莒县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缴纳考务费40元。
报名结束后,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2倍的专业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将核减的计划数调剂到其他专业岗位。
2.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折合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
(1)笔试。初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普通高中段专业知识,同学科同内容;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定于11月26日上午9:00—11:00进行(11月25日17:00前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在莒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12月1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70元,12月3日至12月4日面试。面试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初中教师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初中教材内容;小学教师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小学教材内容;幼儿园教师讲课内容为现行幼儿园教材内容。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幼儿园教师讲课10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讲课、才艺展示各占5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宣布。
四、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总成绩及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在莒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考核和体检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委托第三方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试用期6个月,服务期不低于8年。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聘期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教师工资待遇按同条件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核发,实行绩效工资制,按事业人员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附件:
莒县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莒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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