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现将在海南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违规情况或处理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规作出正式处理。
联系电话:65851886。
海南省考试局
2016年11月8日
附件
2016年下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违规考生名单及处理意见
考 点 |
科 目 |
准考证号码 |
违规情况 |
处理意见 |
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 |
101–综合素质(幼儿园) |
46011621104895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