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市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补充通知

  按照《锦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安排的通知》(见锦州市教育网通告栏)要求,现将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工作(以下简称面试工作)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上午8点准时开始能力测试工作(所有参加面试人员7点10分入场完毕,7点20分抽签)。

  (二)面试地点:锦州市第七初级中学(锦州市古塔区南京路三段25号)。

  (三)参加面试人员及场次安排:通过下半年现场确认审核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场次安排见附件1。

  (四)面试方法:采用说课和答辩方式进行。

  (五)面试流程:请按以下流程完成能力测试。

  1.参加面试人员到达到考点后,跟随引导员先到候考室抽签决定能力测试的顺序(对未按时到达参加抽签的考生,不组织重新抽签,考生只能按余签的号码顺序参加能力测试)。

  2.考生按抽签后的顺序到相应的备课室备课。工作人员从考生自带教材中抽选三课时(节),由考生自选一课时(节)并根据题目或内容,在30分钟内完成简易教案1份(教案纸统一提供)。

  3.考生备课满30分钟后,工作人员引导考生到指定说课室说课。将简易教案和论文稿交给评委后,按照评委的指令开始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再回答评委就论文稿提出的问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说课和回答问题过程中,评委要完成对考生的面试。完毕后考生自行离开。

  二、注意事项和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要按《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场次安排表》规定的场次和时间方面要求参加测试。点击文件底部的“附件1”,查询场次安排,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处,有关测试工作安排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2.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在抽签工作(能力测试顺序签)开始前10分钟入场完毕,测试工作开始30分钟后,迟到或未到者视为放弃考试。

  3.参加面试人员凭《受理凭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禁止携带贵重物品和手机等通信器材参加能力测试。

  4.参加面试人员需要携带的材料见附件2。

  三、成绩查询证书发放

  1.11月18日之后,考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的网站)查询认定结果,显示“认定通过已编号”状态的即表示资格认定通过。当前批次认定的数据在未成为历史数据之前(从生成证书编号之日起至少1-2个月后),教育部网站暂不提供查询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功能。

  2.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和地点待定,我处将在12月10之后公布在“锦州教育网”教育局公告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教师资格体检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它未尽不明事宜,另行通知。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416-2125305。

附件1、2016年下半年锦州市教师资格能力测试人员场次安排表.doc

附件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应携带的材料.doc

锦州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7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