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办法

  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之规定,对参加原教师资格“省考”的考生作如下规定:
  考试改革采取“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
  (1)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2)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自考、成招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3)凡2014年参加省级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者,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时可直接参加省考面试;省考面试仍不合格者,原笔试成绩作废,重新参加2016年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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