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展第二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洛阳、濮阳、信阳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3〕8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要求,在新乡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首次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新增洛阳、濮阳、信阳市为试点市,于2016年下半年启动改革试点。
  各试点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精神,充分认识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重要性,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定期注册的具体工作计划和试点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将是一项常态性工作,各试点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耐心做好试点学校教师的宣传动员和政策解释工作,使广大教师理解、支持并参与到改革中来,确保我省第二批试点工作顺利完成,为全省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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