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市2016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76号)要求,结合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济源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3.工作单位在济源市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的条件

(一)申请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

3.2015下半年省考面试合格人员(按2015年以前学历标准认定)。

(二)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要求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不含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申请教师资格其它必备条件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申请一般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2.思想品德鉴定结论为合格,由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体检合格,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市天坛医院进行体检。

(四)其他需要准备的条件

1.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的申请人,要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

2.学历认证,申请人要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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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报和相关条件准备

1.网上申报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其余申请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网上申报”,要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并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其中上传的照片必须与上交材料及体检上交的照片同一底版,否则不予受理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20日

2. 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的申请人,要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

4. 准备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体检

参加人员: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

体检时间:2016年4月13日(下周三)—4月15日(下周五)。

体检医院:济源市天坛医院(济源市天坛中路938号)

注意事项:

(1)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日期内早上8:00前(空腹),持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自行下载,一式2份打印)、小二寸彩照2张(与网报上传同底版,并粘贴到体检表上)进行体检,过期不候。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弄虚作假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请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不得提前或推后(如系特殊情况确须变更体检时间的,请提前与医院联系);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2日

地点:济源市行政审批中心(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D区3楼教育局窗口)

2.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3. 现场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装入档案袋提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请在网报系统内录入打印,手写无效;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师范生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同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小二寸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板,背面用圆珠笔写上临时序号、姓名、申请种类、学科)。

(8)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9)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师范生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自行下载并按规定规格打印。

(11)原件、复印件分开放置,复印件与原件排列顺序同上面顺序,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好。档案袋上标明姓名、申请种类及学科、联系手机 等信息。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应教师资格证,证件领取地点在济源市民之家教育局窗口,领取时间将通过本网站通知。申请人可在5月下旬登陆本网站[公众服务]>[教师资格认定]栏查看有关通知,及时领取证件。

咨询电话:0391—6613296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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