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彝良县2016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昭通市教育局《昭通市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一号)》要求,现将我县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和条件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户籍或者任教学校(含正式教师和未转正的特岗教师)在彝良县的中国公民,可向彝良县教育局提出申请,依法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县级只审核原件材料进行确认,最后报市教育局认定。认定教师资格必备的学历条件、思想品德条件、身体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严格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可登陆云南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的具体事项

(一)网络申报时间

2016年4月18日至5月27日

(二)网络报名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若参加全国统考,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者,请点击“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报系统),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在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确认无误后提交注册信息。

3、请申请人自行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按说明完善鉴定意见,4、5、6项要有具体的鉴定意见内容,不能只填“好”、“良好”等,第8项“有无犯罪记录”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学校在编教师和2013-2015年的特岗教师可由任教学校填写)。

4、网上申报所用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像素大小为114×156。注意:提交照片时请点击截图框左上角的“+”、“-”号调整到适当大小。

(三)现场确认事项

1、现场确认地点和时间

请申请人在2016年5月5日至5月27日期间的每个星期五上班时间到彝良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确认(其他时间不予受理),过时系统将关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现场确认时由教育局人事股统一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相关部门鉴定并加盖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专用的教师资格体检表已放在彝良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请自行联系体检。

(7)非师范教育类及非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全省统一考试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两学合格证有效期为24个月(从取得证书之日起计算)和复印件;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校期间完整的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8)办证用一寸彩色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所用照片一致)。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对符合申报条件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将由市、县教育局组织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为:2016年6月18日。申请人于6月18日上午7:40凭本人身份证到彝良教育局人事股报到,抽签依次进行能力测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定结果将于2016年6月20日在彝良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yn.gov.cn/Z_M_001/?departmentid=681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疑问,请在7月10日前联系彝良县教育局人事股核对修正,过期责任自负。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时间及要求,请按昭通市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一号)办理,彝良教育局不负责通知。

四、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因为《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执行期已满,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暂不收费,以后的收费标准根据新文件规定办理。

五、咨询电话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昭通市教育局人事科:0870—2225061,高中以下教师资格,彝良县教育局人事股:0870—512048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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