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2016年普通话测试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教管办)、语委办,各直属学校:
    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潍政办发〔2012〕25号)要求和我市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全市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话测试
(一)测试人员范围
1.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持有有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2.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3.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县市区的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领域的工作人员;
4.修满一年普通话课程的职业学校学生;
5.其他需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登陆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d.cltt.org/Web/SignUpOnLine/SingUp.aspx,选择“潍坊”,根据报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根据测试日期选择测试地点,报名截止日期7天后到所选测试点查询报名信息审核情况,领取准考证。各测试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报名时间: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报名时间上半年为3月8日至3月15日,下半年为9月6日至9月13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测试时间为4月份和10月份;测试合格者,可分别在6月份和12月份到各报名点联系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测试不合格者在3个月后方可重新报名补考。
二、普通话培训及考前工作
(一)加强考生的测试前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及市直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制定培训方案,可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培训活动。市语办将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培训时间进行抽查,查看培训效果。
(二)认真准备测试设备,确保测试质量。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要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各测试点要选择配置较高、网络健全的计算机房作为测试用场地,并按要求做好测试系统的装配工作。因测试系统装配不当造成无法正常测试的,取消测试点测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具体要求
1.各测试点要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见附件3),加强对应试人员的考前辅导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测试质量。各县市区测试时,市语委办将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督查,对执考不严、考场秩序混乱的测试点,将取消其资格;对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成绩作零分处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在全市通报,代考者和被代考者三年内不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2.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验收工作的县市区,要对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及公共服务行业等领域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持有情况进行详细摸底统计。集中测试前要先组织培训,提高达标率,确保达到三类城市评估要求。根据评估验收时间安排,合理安排培训计划,培训前要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培训范围提前5天报市语委办,市语委办将组织专人对培训情况进行抽查。未按规定上报的,视为未组织培训。
潍坊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联系人:董秀洁;联系电话:0536-8263500;邮箱:wfsywb@163.com。
附件:1.潍坊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各测试点联系方式
2.潍坊市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考生信息上报要求
3.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

潍坊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潍坊市教育局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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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各测试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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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 城

张小迎

18853662307

8366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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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 文

任凤玲

222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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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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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8186

 

fzjcjy@126.com

寒 亭

魏 超

7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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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 光

崔延庆

5221753

5221753

shgcyq@163.com

临 朐

张翠芳

3214470

311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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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州

张立花

3235080

3225510

qzjcjy@126.com

昌 乐

张文峰

6239191

6221975

cljcjy@126.com

昌 邑

马长娟

7212217

cysywb@126.com

高 密

姚正建

2537538

 

gmyzhj@163.com

安 丘

韩韬略

4395287

4231108

aqjcjy@126.com

诸 城

董志芳

6081666

6063410

jysdzf@163.com

高 新

袁淑芬

8861093

8868059

1214155614@qq.com

滨 海

孙海文

5310488 

5310167

sunhw1972@sina.com 

经 济

路 静

8167633

Liujing7671@126.com

峡 山

周增静

3086976

 

xsqjys999@163.com

附件2

潍坊市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考生信息上报要求

1.考生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要注意核对,与身份证一致;
2.考生相片的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或jpeg格式;
3.考生相片比例建议为390*567像素(宽*高);
4.每个考生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
5.每个考生相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考生证件号码”,如:考生的证件号码是123456,则该考生相片文件的命名即为“123456”且该照片格式必须为jpg或jpeg格式;
6.考生相片的背景色应为蓝色、红色或白色。
附件3

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

一、机辅测试监考要求
1.各考点应整洁安静,挂有“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字样,并有考场分布示意图;候测室、备测室、测试室应有醒目标志。
2.监考人员应加大对测试的监考力度和严密度,以保证测试的公正公平。
3.监考人员、考场工作人员、视导员均应佩带有照片的标志。
4.应试人进入候考室后,由监考人员宣读考试要求和考试纪律。
5.应试人进入备考室前,应有2名监考人员核对其准考证、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核验好后方能准其抽题准备。
6.应试人进入考试室前应有2名监考人员再次核对,并由监考人员叫号,应试人自报姓名,审验无误后方可进场。
7.监考人员应熟悉计算机操作与考试流程,严密监视考场,发现举手示意应试人应立即前去解答问题并指导操作。
二、机辅测试应试人考试纪律
1.应试人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进入考点。
2.应试人须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缺考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酒后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4.应试人进入考试区域不得大声喧哗,按要求进入候测室等候。
5.应试人在考试人员指引下进入备测室抽题,准备考试。试题不准带走。
6.应试人进入测试室不准携带任何文字材料,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
7.应试人在考场内不得讲话,须认真听取主监考指令,并按指令操作。有问题举手示意副监考。不得损坏设备。
8.说话项考试中应试人不允许照着文字读,不允许看文字提示说话。如有违犯,均视为作弊,本次成绩为0分,并在三年内不准参加普通话水平考试。
三、本试行办法由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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