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首次教师资格国考笔试报名昨日开始

  辽宁省招考办日前发布《辽宁省2016年上半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考生在1月22日至27日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报名。考试(笔试)日期为2016年3月12日。

  此次考试为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后首次全国统考。改革后,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将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组织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国家确定笔试合格线,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按照辽宁省过渡政策,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2016年1月1日之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者,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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