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召开教师资格考试工作会暨考务系统培训会

  12月29日,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会暨考务系统培训会在成都召开。从2016年3月起,我省将正式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为此,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围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为来自全省各市州的教育局及招考办负责人做了专题培训。

  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在今年6月已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

  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暂定一年一次,2016年3月将举行一次笔试,5月举行一次面试;从2017年起,笔试每年11月举行,面试每年12月举行。考试标准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笔试和面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

  在报考条件方面,《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省内高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职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同时,第六条明确指出:“……2016年以后(含2016年)入学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为做好此项工作,我省成立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制定考务管理措施,组织实施笔试面试、自主命题等考务组织工作。

  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目前,我省笔试暂采用纸笔考试方式,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30分钟。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态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对我省原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调整。一是统一了教师资格考试的标准、大纲和命题,笔试统一划线,面试统一考核;二是完善了考试科目设置,突出对考生教育实践能力的考查;三是由专业化的教育考试机构承担考试命题和考务组织工作;四是师范专业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纳入考试范围。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对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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