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校师范生首次报考教师资格时间调整通知

浙教办师〔2015〕96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高校在校师范生
首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高校师范生培养工作实际,从2016年上半年开始,我省高校在校师范生首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调整为本专科生毕业前的第三学期。高校非师范专业在校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不变,仍为毕业班。
  请你们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的要求,科学实施师范生培养计划,并主动协助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认真做好在校师范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信息的集中确认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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