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2015年下半年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公告

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40号)精神,对参加“省考”专业技能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宝鸡市2015年下半年安排最后一次“省考”专业技能考试,现将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凡参加过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符合认定条件的宝鸡籍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领取表格材料
时间:2015年10月15 —16日,申请人员凭毕业证原件、户口本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成绩报告单、同一底版正面小二寸蓝底证件照4张到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领取相关表格材料。现场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相关内容(填写要求书写工整、内容真实、准确),粘贴照片,并由认定办加盖钢印。
(二)体检
时间: 10月19—20日,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加盖认定办公室钢印的体检表到指定医院宝鸡永康体检中心 (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12号 电话:0917-3904567)进行体检。
(三)网上报名
时间:10月19—21日,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先学习网报流程,然后省考清考考生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选择网上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选择认定机构为宝鸡市教育局,选择确认地点为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提交的毕业证书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上传的照片为蓝底小二寸免冠彩色近照(须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纸质照片同底)。
2.核对所填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3.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p#副标题#e# (四)现场确认:须本人来现场进行确认
1、确认时间:2015年10月21—22日
2、确认地点: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3、收费标准:按照陕价行函〔2014〕68号文件规定,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收费标准120元/人。
4、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资料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然后点击零散查询,按要求操作,申请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⑶户口本
⑷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⑸申请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⑻填写完整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可自行打印,详见附件1)
⑼《陕西省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报告单》
⑽蓝底小二寸免冠彩色同底近照四张(网报时须用同底电子版照片)
⑾申报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还必须提供中级工及其以上职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申报中职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须同时提交本人现用教材。
三、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时间
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及安排将在《宝鸡教育网》(www.sxbjedu.com)发布公告,请申请教师资格的考生及时查询。
四、注意事项
宝鸡市2015年下半年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所有安排和通知一律通过宝鸡教育网(www.sxbjedu.com)发布,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网上查阅,并按时参加认定工作相应环节,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切责任自负。
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0917-2790772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市教育中心科教楼十层1008室。
乘车路线:乘公交36路、7路、46路、53路、15路到宝鸡市教育中心站下车。
     附件1: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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