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体系如何建立

根据教育部网站日前发布的一项通知,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范围将扩至28个省份,这一通知引发了人们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的讨论。

如何建立灵活有效的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体系,一直是教育界有待解决的难题。教师职业的外在表现,似乎一直不如其他一些职业明显,比如医生、律师等。这给人们造成一种误解,即教师职业的门槛没有那么高。

事实上,教师职业对人的综合素质要求非常高,并非有学历、有知识就能做好。撇开许多外在因素,决定一个教师是否称职、是否优秀,通常要看两个因素:一是对人的生命发自内心的敬畏与热爱,二是对人类的知识与真理发自内心的渴望与追求。这对于一名教师而言,其实是非常高的要求,绝不会低于其他任何职业的要求。具备这样两个因素,教师才会发自内心地热爱教师职业,并不断学习,避免职业倦怠的出现。

这两个因素都是非常内在的,很难通过简明扼要的方法与途径来认定。如果采用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衡量,通常不容易准确地测量出来。由于教师职业本身的高要求难以外显测定,因此,教师职业门槛给人比较低的假象。

反观我国其他职业,律师、医生等职业资格认定标准都较为明确,并且已经逐步成熟,而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制度至今仍处于探索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体系如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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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发达国家的做法,或许会给我们不少启发。比如,基础教育质量多年排名世界第一的芬兰,以及教育水平处于世界前列的日本,都大大提高了教师职业的准入门槛,取消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但是,这些仅仅是部分改革而已,许多国家还规定教师资格“非终身化”。以日本为例,日本国立和公立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日本的教师资格证书分为3类:普通资格证书、特别资格证书和临时资格证书。普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有效期10年,而特别资格证书和临时资格证书只在颁发证书的都道府县范围内有效,其中特别资格证书有效期10年,临时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目前,日本教师的普通资格证书按照学前、小学、初中、高中、特殊教育分类,并按照受教育程度分为专修、一类、二类3个等级。要获得专修资格证书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一类资格证书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二类资格证书必须具有短期大学毕业以上学历。教师在一定期限内,通过在职学习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也可以获得上一级资格证书。

这一方面大大提升了教师职业的门槛,另一方面也要求教师在岗位上不断学习进修,更新知识结构与思想观念,提升自己的能力。对于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习的人来说,教师资格的重新认定并不是什么负担,只不过是将平时的工作经验重新展示一次而已。而对于那些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或存在职业倦怠的教师,在这个过程中就可能会被淘汰。

当然,这样的规定也有许多细节需要商榷。比如,是否一定要10年认定一次?认定的方式是否只有笔试加面试?能否将教师取得教师资格后从事教育的业绩也作为认定的一项内容?连续几次认定合格的教师,是否可以确定资格终身有效……

其实,一旦采用上述教师资格滚动式认定制度,师范与非师范院校就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事实上,许多欧美发达国家已经逐渐取消了师范院校的设置,可以让不同大学、不同专业背景与不同职业的优秀人才都有机会成为教师,让学校不断补充来自社会的新生力量,也可以打破学校教育保守、僵化的局面,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教师普遍存在的职业倦怠情绪。如果采用这些更具开放性的做法,必然会推动中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许锡良 作者单位系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中国教师报》2015年8月12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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