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证明盘点:教师资格证需无犯罪证明

自从李克强总理公开批评证明“你妈是你妈”开始,刁难老百姓的奇葩证明,纷纷浮出水面,诸如:到餐厅打工要提供无犯罪经历的证明,买房要出具无犯罪前科的证明,补办老年证要派出所开丢失证明,有了户口本还要派出所证明母子关系,老人异地领社保要开具“我还活着”证明,有了结婚证还要开具婚前未婚证明,钱被老鼠咬了要社区证明钱非人所毁……最搞笑的是,因办理教师资格要居委会开具无犯罪证明,居委会要求派出所先开具无犯罪证明,派出所则要求相关单位必须先开需要无犯罪证明的证明。如此折腾,不胜枚举。
如此丰富的“奇葩证明”,是否于法有据?犯不着一一甄别,抽样检查一下吧:央视报道过山西某地一个负责出入境管理的女公安人员,变着法子折腾一个要办护照的年轻男“北漂”,让他一趟300公里地来回跑了3趟,央视记者查询后发现,这个女公安让男“北漂”补办的三个手续,全部是用不着的多余手续;补办老年证要求出具派出所丢失证明的民政部门,事后解释说,他们没提这个要求,是老人听错了……这是否能够说明,人们痛恨这些“奇葩证明”,首先是因为它们几乎全是脱裤子放屁的多余手续,除了折腾人,没有任何意义?
人们痛恨这些“奇葩证明”的另一个原因,是凭着现行的技术手段,即时即刻就可以获取相关信息,根本没有必要折腾人。譬如要了解一个领取社保的老人是否在世,一个成年男女已婚还是未婚,一个人是否有过犯罪前科……通过网络,输一个身份证号码,分分钟就能搞定,为什么要反来复去折腾老百姓?
最堂皇的理由,是对百姓负责,是对工作负责,是对社会负责。结果呢?百姓叫苦不迭,工作效率下降,骗子真要忽悠你,这样的“奇葩证明”对他们来说,永远是小菜一碟。如此说来,这样的“奇葩证明”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或者完全可以通过网络共享轻松地解决。结果,却出现那么多的“奇葩证明”,究其原因,恐怕有二:一是制定相关规定时根本不曾考虑过老百姓是否方便,二是实施这些规定时根本不曾考虑过老百姓感觉好不好。
要解决第一个问题,难度较大,决策的时候会不会考虑老百姓是否方便,只有天知道;要解决第二个问题,难度不大,只要给老百姓一个点赞或吐槽的机会,把评价行政机关优劣的权力部分地交给老百姓,“奇葩证明”出现的机率就会减少,一旦出现,存活的时间也会缩短。具体办法很简单,效仿有些银行的做法,凡老百姓到行政机关办事,办完的时候,都须摁一下“满意”或“不满意”的键,年终考核,必须统计“满意”或者“不满意”的比例,作为重要的参考。如此一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一定会改观,“奇葩证明”也一定会减少,因为这样一来,折腾老百姓就等于折腾自己。你看他还敢不敢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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