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明年起试点中小学教师资格五年一注册

  近日,教育部发布通知,决定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作为新增试点城市,从明年起,本市的试点中小学教师资格将5年一注册。

  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从2011年就已开始试点,浙江、湖北两省首先加入其中。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教育部计划通过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在浙江、湖北等15个省(区、市)试点基础上,新增13个省(区、市)为试点省份,其中明确要求天津2016年春季启动改革试点。

  根据1995年发布的《教师资格条例》,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公民只需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就可以终身为教师,并无时限规定。2013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二)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三)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此外,教育部还在通知中要求试点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的准备工作,研究出台本省(区、市)试点实施细则,并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使教师理解、支持并参与到改革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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