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兴隆台区教育局区属学校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促进中小学公开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7〕130号)精神,2015年兴隆台区教育局区属学校实行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现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立志从事教师职业。
2. 盘锦市生源(以高考档案里正卷填写的户籍地为准,考生考上后必须调档查阅)。
3. 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 专业对口,择业期内(2013、2014、2015年毕业生),且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
聘用教师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面试、体检,招聘教师工作与市里同步进行。
报名必须本人持报到证、学历(位)证书、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网上下载并认真填写 “报名登记表”,打印一式二份上交。
报名地点:兴隆台区教育局办公室人事股(盘锦市兴隆台区兴四街110号)。
咨询电话:0427-2824463  0427-2824491
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11日,每天接待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6日
(1)教育理论:8:30—9:30
(2)专 业 课:10:00—12:00
考试科目:教育理论和专业课。
报考人员考教育理论和文化课(高中阶段)。其中,报考语文、数学的文化课均考本学科的知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文化课考语文;报考计算机学科的文化课考数学。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位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如总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如确定人选因其他原因放弃,则按照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以说课为主要形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招聘学校、专业及人数详见附表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聘用公示:
根据各专业的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盘锦市教育信息网站公示7天。新聘用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合同制。
兴隆台区教育局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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