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2015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2015年申请中小学(含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参加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合格(西安市招生考试网查询)或参加国考取得合格证明在西安申请认定(体检合格)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中国教师资格网审核确认、编号、备案,教师资格证书将于8月1日前制作完成。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5年8月2日(周日)至8月4日(周二)三天,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领取地点: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为避免交通拥挤,请考生不要开车,乘坐公交车前往。
三、有关要求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不能代领);
2.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
3.领到证书后,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到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存入本人档案。
4.因资格办人员8月6日-31日放暑假,在规定时间未领取的请在9月1日之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每周四领取,未领取国考合格证明的每周三领取)。
资格办咨询电话:87274558(8月5日之前,9月1日之后);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86786592(8月6日-31日)。

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