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横山县2015年公益性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为了解决我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乡镇学校和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100名公益性岗位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音乐和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到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横山户籍或与横山籍人结婚并于报名前将户口迁到横山的。

(二)报名结束前已在横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报到和未就业登记手续的。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

(五)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师教师资格证)。

(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10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70名(语文22名,数学10名,英语4名,物理2名,化学3名,生物2名,政治3名,历史2名,地理4名,音乐10名,美术4名,信息、教育技术学4名),幼儿园教师30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31日至8月3日。

2、报名地点:横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厅(县政府院内东楼三层)。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根据所学专业按岗位类别报名,非师范类专业按教师资格证专业类别报名。各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

4、考试缴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标准,考生报名时每人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

5、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的照片、学历、专业和报考岗位类别等相关信息予以初审。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对应科目的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按照招聘岗位人

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数。如果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的,除具备进入面试规定的比例外,笔试成绩还要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3、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计入聘用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的,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聘用。如出现并列的,优先聘用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同时聘用。

(四)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类别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等额拟定初选人员。初选人员持有关证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考生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后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纳入我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于临时用工。被聘用人员如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2)聘用人员的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八)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每月2000元;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补贴。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岗位补贴的申请发放、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等。

五、考生领取准考证、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在陕西省横山县人力资源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教育局和人社局。

横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

幼儿园公益性岗位教师领导小组

办公室(借章)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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