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城区缺编学校2015年教师选聘公告

  根据城区学校工作需要,按照《中共奉节县委教育工委、奉节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调动管理工作的通知》(奉节教工委发〔2015〕10号)精神,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5年城区学校选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名额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本次设考核选聘指标若干名,具体数量根据选聘条件确定;设考试选聘岗位共143名,其中:高中教师22名,初中教师25名,小学教师77名,中职教师2名,幼儿教师11名,教辅岗位6名。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除城区学校教师进入选岗程序而放弃选岗可依次递补外,其它选聘工作各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二、选聘对象
符合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并在本县工作的公办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考核选聘条件
1、市级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
2、连续5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市级骨干教师;
3、同时获得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县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大赛一等奖的教师。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于本月底前向县教委申报,由县教委考核、研究同意后,行文调入城区学校。
(二)考试选聘条件
参加本次考试选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中小学各类岗位,男不超过45周岁(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42周岁(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教岗位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市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两周岁。
2、在农村学校(含城郊学校)工作三年及以上。城区学校教师报考,须在现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按审批权限,经组织审批行文的借用人员借用期视为在编制所在单位工作的年限。
3、报考城区高中(含中职)、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教岗位应具备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前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4、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教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除中职外其余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报考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如教师资格不达标,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参加1个月以上对应专业的培训合格证书之一者,放宽至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6、原则上选聘教师岗位不得跨学段报考。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可跨各学段报考;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初中教师可跨学段报考相应的高中教师岗位;其余(除中职外)选聘教师岗位,要求现任教学段与报考学段一致。
7、近3年来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8、报考高、初中有统考的学科教师岗位,2012年以来至少有一年毕结业教学成绩进入全县同类别学校同学科前1/2(权重名次过半)。除初中教师报考高中岗位不要求教学成绩与报考岗位学段一致外,其余报考岗位证明教学成绩的学段和学科与报考岗位必须一致。
9、报考特殊教育岗位人员,除满足年龄身体、工作年限、年度及师德考核条件之外,还需熟练运用手语进行教育教学。
10、报考教辅岗位,除满足年龄身体、工作年限、年度及师德考核条件之外,各岗位还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教务岗位:要求现在全县各中等学校教务处工作2年以上、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熟悉教务工作各环节的教务管理干部或教务员。
保卫干部岗位:要求现在全县各中等学校政教、保卫、宿舍、食堂管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的教职工。
财务岗位:要求现在全县中等学校总务处(后勤处)工作2年以上、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管理干部及工作人员或国民教育财务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有财务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人员。
物理实验岗位:要求现在全县各中等学校从事物理实验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12年秋季以来,其中一个学年度病假累计达三个月或事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
4、现在编不在岗人员(按权限和程序审批行文的抽借人员除外)。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7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委办公楼一楼门厅
3、报名手续及程序:
报考人员持经原单位及借用人员借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奉节县2015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聘教师报名申请表》、《借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中学毕业班教学成绩证明、符合加分条件证明材料、借用人员借用文、教辅人员岗位附加条件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彩色免冠照2张,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初审(报考特教岗位需进行手语初试)初审合格后进行报名登记。
(二)资格审查
县教委根据本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加分条件,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真伪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5年8月4日下午14:30-17:30,县教委办公楼一楼门厅。
2、考试时间:2015年8月5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奉节县职教中心。
4、考试方式:由县教委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统一组织,以闭卷的方式进行。
5、开考比例:除特教岗位可放宽比例外,其它所有选聘岗位拟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须达到1:2,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选聘名额。
6、考试内容:高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以高考难度为准,初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以中考难度为准,职教、小学和幼教等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物理实验员岗位笔试内容与初中物理教师岗位相同,财务岗位笔试内容为财会专业知识,保卫、教务岗位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总成绩均为100分。
(四)面试
面试方式:音、体、美、特教和幼教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见《面试方案》。其余选聘岗位不进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特教考生可适当放宽比例。其余选聘岗位,选聘指标10人以下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选聘指标10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与附加分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选聘名额。
2、面试评分要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聘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3、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fjxedu.gov.cn/)及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fjhrss.gov.cn/)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成绩作零分计算。
(五)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式:
(1)音、体、美、特教和幼教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附加分)+面试成绩×40%
(2)其余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
总成绩及分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2、附加分规定:
(1)优质课竞赛基本功大赛加分:
①优质课竞赛:2012年秋季以来,获得市优质课竞赛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获得县优质课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其中,2012年秋季以来县教委举办的高、初中卓越课堂竞赛、小学教师教学大练兵,在本次选聘中视为优质课竞赛。
②基本功大赛:2012年秋季以来,获得市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获得县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0.5分。其中,幼儿基本功大赛、2014年春县教委举办的初中毕业班教师中考研究演练赛,在本次选聘中视为基本功大赛。
优质课竞赛和基本功大赛只计一次最高分,不累计计分。与选聘岗位无关的优质课竞赛和基本功大赛获奖,不予加分。
(2)年度考核加分:
近三年(2012-2014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一个优秀加0.5分。
(3)成绩抽测加分:2015年小学期末成绩抽测一、二、三等奖的获得者分别加1.5分、1分、0.5分。
(4)村小工作加分:连续在村小工作三年及以上且现仍在村小工作,离县城50公里以外的加1.5分,50公里以内的加1分。
优质课竞赛基本功大赛加分、年度考核加分、成绩抽测加分、村小工作加分可累计加分。
3、成绩公示:总成绩和进入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fjxedu.gov.cn/)及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fjhrss.gov.cn/)进行公示。
(六)选岗
同学段、同学科设为同一岗位类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岗位依次选择学校。若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年度考核优秀多少、在农村工作年限的长短、学历高低、职称高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学校。若城区学校教师有选岗资格而放弃选岗,可依次递补。选岗后作为拟选聘人员进入政审程序。
(七)政审
由县教委统筹,用人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对选岗预录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报县教委。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合格者进入公示程序,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八)公示
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县教委公示栏、奉节县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fjxedu.gov.cn/)及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fjhrss.gov.cn/)公示3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被考核人员资格、考试、考核、政审、公示均合格者,由县教委行文调动。调动后的岗位聘用按《奉节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奉节人事发〔2009〕81号)文件执行。
五、纪律要求
1、城区学校选聘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直接关系到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大事,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考核及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2、选聘工作坚持“四公开、两监督”,即条件、指标、程序、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奉节县教育委员会及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6551092 5652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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