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盐县秦山中心幼儿园2015年教师招聘通告

  根据秦山中心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秦山街道办事处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本次招聘人数共17名,其中编外聘用合同工教师12人、保育员2人、食堂工作人员3人。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教师岗位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责任心、爱心、耐心,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幼师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4.其它条件:具备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资格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2周岁(197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二)保育员岗位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责任心、爱心、耐心,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保育员上岗证;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要求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5.幼儿教育专业者优先。

(三)食堂工作人员岗位

1.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责任心、爱心、耐心,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初中及以上学历;

3.要求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0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幼儿园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关待遇:

教师岗位:本次招聘的教师经考核录用后属于编外聘用合同工教师,享受现有秦山中心幼儿园编外聘用合同工教师同等福利待遇。

保育员、食堂岗位:本次招聘的保育员、食堂岗位经考核录用后为秦山中心幼儿园临时合同用工,工资按海盐县社会劳动保障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其它福利待遇参照现有秦山中心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标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 16日至2015年7月 23日(上午8:00—下午16: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秦山中心幼儿园园长办公室。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有意应聘人员可按照本招聘信息,向秦山中心幼儿园咨询、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教师岗位提供自荐书(包含本人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各类获奖证书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保育员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具备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资格的教师提供专业资格原件与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

(二)考试。

教师岗位: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

1.笔试。满分值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分备课、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

要求:备课在1小时之内完成,备课各环节要求完整。上课每人15分钟,采用考生向评委上课的形式进行。

专业技能测试分指定项目和自选特长展示(各限5分钟)。

分值:备课占面试总分20 %,上课占面试总分5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分的30%。

3.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保育员岗位:采用现场面试形式进行。

1. 普通话、保育常识。

2. 现场操作,主要是保育员工作范围内容。

3.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食堂岗位:采用现场操作形式进行,主要是食堂工作范围内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录用。

1.笔试、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由秦山中心幼儿园按《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它。

体检、考察、公示不通过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进。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86400330、86403530。

附件:

秦山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

秦山中心幼儿园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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