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山区2015年编外教师招聘35人公告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2、报考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区(县)级及以上教坛新星、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学历放宽至大专。
所学专业须与所报岗位相同或相近。
3、必须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的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⑵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⑶现役军人;
⑷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曾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⑸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⑹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教师先期服务学校及岗位(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㈠、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21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30—-5:30
2、报名地点:蚌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区政府9楼)
公交乘车路线: 138路、125路老年康复医院站下;
126路、132路航华路·东海大道站下;
106路戴湖小区站下。
3、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人社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即专业测试)每人每科80元。
4、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者须携带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交同底版的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有教学方面获奖的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查。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6、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最低比例为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数。
㈡、测试
测试: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轮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教案编写及教师素养。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明的为准,并且在蚌山区教育网上发布。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5人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5人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进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进行面试,如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缺额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为面向听课专家(无学生)上课,按招聘学科分别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蚌山区教育网上发布。
3、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㈢、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以各学科招聘岗位的1:1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拟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则按本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㈣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事领导小组按程序组织人员,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
㈤、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考察后提交区人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
如在体检及考察环节中出现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缺额按本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区人事领导小组按程序考察后确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从该学科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依次递补。
招聘人员采取区招局聘校用管理模式,区教育和体育局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合同期限定为5年(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双方协商,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须服从分配,首个聘期内要在农村学校服务不低于两年。
五、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与同类在编在岗教师相同工资待遇,并购买社保。
先期服务学校由考生自主选择,总成绩高的优先选择(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
六、监督检查
整个招考聘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市人社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或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043608、3137132
监督电话:3137162、2051113
附件:
1、2015年蚌山区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表.xls
2、2015年蚌山区招聘教师先期服务学校及岗位.doc

蚌埠市蚌山区招聘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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