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宁县事业单位2015年教师招聘10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宁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数量

全县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32人,其中:

县城区办事处所属文化站2人。

县农机局所属农机推广站1人。

县住建局所属城镇建设管理中心1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1人。

县教育局所属幼儿园10人。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广播电视台4人,无线转播台1人。

县商务局所属境外园区管理办公室3人。

县农业局所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人。

县交通运输局所属道路运输管理站7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及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东宁政府网站发布的《2015年东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5、专业要符合申报岗位相对应专业要求。

6、年龄需符合申报岗位限定的年龄条件(35周岁为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7、户籍根据各岗位特点设定为牡丹江地区或不限。

8、加我省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项目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10分,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再增加2分。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page]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并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7月22日。

报名地点:党政办公中心4楼东侧报名处。

考生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现场报名: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写报名表2份(在东宁政府网站下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须为蓝底证件照)。

②毕业证、学位证和执业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在学信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④携带户口簿原件。

⑤项目生需携带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考核表、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以上要件不全者需到省项目生管理部门确认,证明材料均需原件。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7月24日13:30-16:30。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和聘用的其它相关事宜

考试内容、分值比例、工作流程等事宜已在《2015年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中详细说明,请登陆东宁政府网站查阅。本公告的解释权和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归东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3622466

联 系 人:赵红舟

附件:1-4
1、2015东宁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2、2015年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5东宁县事业单位招考方案
4、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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