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人员及数量
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其中,小学教师25人,中学教师5人。具体招聘学校、学科及数量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教师职业要求的相应普通话标准。
2.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要求。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现任松山新区的代课教师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于2015年7月6日至7月10日通过松山新区管委会网站(www.jzssxq.gov.cn)及公共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发布招聘信息。请应聘人员于2015年7月13日至17日(9:00—11:00,14:00—16:00)到锦州市松山新区实验小学南门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报名,只能应聘一个招聘职位。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聘中学教师岗位人员需携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3张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二)加分条件
松山新区代课教师,每任教满一年,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任教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四、考试相关内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教材教法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2.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考试结束后由松山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二)人选确定
松山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及考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备课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4:6,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的总和。
五、公示与聘用待遇
录取人员共计30人。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学科要求从应往届毕业生中录取15人,从松山新区代课教师中录取15人。
经体检身体健康者(无心脏病、传染病、肾病及可能导致影响未来正常工作的其他疾病),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待遇:本次聘用属于区内自行聘用人员,一期为三年。月薪2200元,另交四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险及公积金)。合同期满根据教育部门考核表现优良身体健康者,可优先签订劳动合同继续聘用,工资待遇上浮一期月薪的10%,四险一金待遇不变。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人员可以随时解聘,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松山新区文教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6—3888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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