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2015年教师招聘11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名,具体的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也可登陆畲乡人力资源网(http://www.sxrlw.cn)、中国畲乡网(http://www.jingning.gov.cn)、景宁教育城域网(http://www.zjjnedu.cn)查询。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符合招聘计划中关于学历、专业、户籍(生源地)的要求和其他要求;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9年7月8日至1997年7月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7月8日至1997年7月8日期间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5、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本县行政区域内同类性质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缴费确认。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
2、报名地点:景宁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鹤溪镇人民中路118号)。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按社会人员报名;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请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好报名表(附件2),于指点时间到指点地点报名,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40元/人。
4、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 请于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凭身份证原件到县教育局传达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5、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
(3)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1.5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畲族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指标划入相同要求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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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时间:2015年7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以教育教学理论为主。
(3)考生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计划1:3比例,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在景宁教育城域网等相关网站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入围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并在景宁教育城域网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教育、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信息技术、职高钳工学科的面试采用技能测试与模拟上课相结合的形式,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其它学科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3)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技能测试学科按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模拟上课成绩×30%计算总成绩,其它学科按笔试成绩×30%+模拟上课成绩×70%计算总成绩。硕士研究生参加技能测试的,按技能测试成绩×60%+模拟上课成绩×40%计算总成绩,未参加技能测试的以模拟上课成绩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体检、考察时间在景宁教育城域网等相关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景宁教育城域网等有关网站上公布。
四、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新聘人员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508134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508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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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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