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印发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相关通知

川教函〔2015〕387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
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组织实施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我省制定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已经教育部批准,现予以印发。请各市(州)教育局和高等学校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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