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定南县中小学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引进优秀教师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发〔2015〕1号)文件精神,我县向省教育厅、人社厅申报了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根据我县实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1、小学教师37名:语文13名、数学13名、音乐3名、体育4名、美术4名。
2、初中教师2名:数学2名。
3、职业中专教师1名:汽车运用与维修1名。
三、资格审查
参加了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组织的笔试,由江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入闱面试考生,本人于2015年7月3日至7月4日18:00前到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2015年7月6日进行递补人员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一)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各1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未违法犯罪证明,已婚者还需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1份)。
3、2015年未取得相关证件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签章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2015年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暂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填写《定南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定南县政府网下载,A4纸打印,具体见附件1)。
(二)县人社局与县教体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三)因资格审查未通过,其空余面试岗位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四)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7月9日至7月10日12:00前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
(二)面试地点:定南县第二中学。
(三)面试内容:测评相应学科知识。
(四)面试形式: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说课前写说课稿时间50分钟)。
(五)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于7月13日上午10点在县教体局大院内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对于没有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控制在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具备入闱体检资格。
六、入围及体检
7月13日上午10点在县教体局大院内和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体检相关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递补一次,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定南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公示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对拟聘人员的岗位安排意见,报县政府同意后,按程序到县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则取消聘用资格。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待遇与管理
根据《定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定办发[2008]38号),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调离本县和辞职,如违反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每少服务一年3000元标准缴纳违约金及相关费用。聘用期间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其他
1、咨询电话:0797—4289708(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0797—4289628(县教体局人事股)
2、网址查询:定南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dingnan.gov.cn/)。
定南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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