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吴兴区2015年招聘中小学教师105人公告

一、招聘职位类别和人数
吴兴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5名,其中初中教师14名,小学教师72名,幼儿园教师19名(具体招聘学校及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中小学教师
湖州生源或湖州户籍(含三县两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3、2014、2015届毕业生。
(二)幼儿教师
1.湖州生源或湖州户籍(含三县两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
2.在吴兴区范围内(含开发区、度假区)的幼儿园连续任教一年及以上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
中小学和幼儿教师招聘对象中,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25日;幼儿教师“连续任教一年及以上”具体指2014年8月25日前任教且之后一直在岗。
三、招聘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吴兴区的教育事业。
2.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非师范类毕业生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幼儿教师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在职教师需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在职幼儿教师报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吴兴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在职幼儿教师报考乡镇中心幼儿园职位的,教龄满10年,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教龄满15年,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
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发布公告:在湖州人才网、吴兴人力资源网、吴兴教育在线等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2.公开报名
⑴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6月26日8:30—16:00,湖州师范学院燕英体育馆,现场报名一天。
⑵报名程序:报名者准备好所有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者先到招聘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再到复审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列为笔试对象,并交纳考务费80元。
报名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师范类毕业生按照专业对口原则,根据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按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或考试类别)选择报考。
⑶报名材料:应届生凭①《吴兴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表》(请自行下载打印2份,并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②本人身份证;③户口本;④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⑤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语文、幼儿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⑥师范生提供师范类证明;非师范生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⑦《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⑧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就业协议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历届生凭①《吴兴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表》(请自行下载打印2份,并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②本人身份证;③户口本;④毕业证书;⑤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⑥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语文、幼儿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⑦在职幼儿教师相应任教年限证明(用人单位盖章);⑧已在编人员提供单位及县(区)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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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不足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核减相应招聘人数。其中,招聘人数3人及以上的职位,比例达到2∶1即可开考。
3.笔试
⑴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综合素质、中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⑵幼儿教师笔试内容:综合素质、幼儿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考试内容参照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大纲。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时间地点:2015年7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4∶1的比例确定参加学校综合能力测评对象(不足4∶1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学校综合能力测评)。
参加学校综合能力测评对象在学校综合能力测评前一天放弃的依次递补,学校综合能力测评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4.综合能力测评:在区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学校组织综合能力测评。测评形式:文化类学科测评课堂教学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得分即为综合能力测评总分;技能类学科(主要指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幼教)测评教学基本功和课堂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占综合能力测评总分的20%,课堂教学能力占综合能力测评的80%。
⑴“教学基本功”测评。针对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幼教考生。主要测评报考对象的学科教学基本技能技巧,由学科专家考评小组评定(成绩采用百分制)。
⑵“课堂教学能力”测评。学校可选择上课、微型课、说课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对象的课堂组织能力、实施能力、课堂应变能力及课堂教学素养,由学科专家考评小组评定(成绩采用百分制)。
学校综合能力测评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对象,不能列为参加区统一组织的面试人选。
5.学校提出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占20%,学校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占50%计算考生得分,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学校综合能力测评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推荐面试人选,不足2∶1的按实推荐。
面试人选在区统一面试前一天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6.区统一组织面试: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占20%、学校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占50%、区统一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的最终得分,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7.体检: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情况不影响录用要求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9.公示:对拟录用人员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10.关于递补: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空缺职位在参加区统一组织面试且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自愿放弃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11.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或在录用前出现影响录用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五、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吴兴区公开招聘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2-2289281
0572-2289372(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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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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