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直属机关幼儿园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4所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和广西实验幼儿园(以下称区直一、二、三幼和实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4所幼儿园园长及相关副园长组成,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人员招聘工作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见附件)
四、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具有所在幼儿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四)具备4所幼儿园列出的学历、职称、资格条件等。
五、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和本单位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X幼儿园或实验幼儿园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递交应聘材料,或将应聘材料以挂号信方式寄至幼儿园,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事先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X幼儿园201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或《广西实验幼儿园201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附件)。
应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份(贴好近照)及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单位工作证明(原件1份)以及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等各1份(需现场验原件);外地报名者只需邮寄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在领取准考证时查对。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5年7月5日至7月6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00一17:30),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
广西直属机关幼儿园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七、资格审查
(一)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考试2科共计每人100元,不收取报名费。
(二)在单位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并电话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在报名后一周内通知到当事人。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由4所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教处、机关党委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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