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藤县县城学校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县城小学的学生不断增加,出现大班额,县城小学增班,教师已严重不足。为了缓解县城小学的大班额,需及时补充县城小学的教师,稳定教学秩序,拟通过公开竞岗的方式,从本县在编在岗的小学教师中调入35名教师到县城小学任教。为确保竞岗工作顺利进行,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保竞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竞聘学科及岗位
(一)竞聘学科(见附件)
(二)职称岗位及工作安排要求
必须无条件服从竞聘学校的工作安排和按规定进行岗位聘任。
三.竞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竞聘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小学教师(设有竞聘岗位学校的教师不能参加竞岗),代课教师招考转公办聘用不满五年、聘用制教师首次聘用合同期未满、“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的不能参加本次竞岗。
(二)竞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进取精神,教育教学成绩优秀。
2.竞聘小学教师岗位必须是在编在岗的小学教师,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且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报考岗位要求专业对口(以毕业证或职称资格证为准)。
4.在乡镇、农村学校任教满五年(含五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即1965年8月1日后出生)。
5.取得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含二乙)以上。
6.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1)2010年以来曾获得过县级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
(2)2010年以来年度考核获得过优秀等次。
(3)配偶在县城工作且夫妻两地分居5年(含5年)以上。
四.竞聘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 6月27日—6月28日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藤县教育局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年度考核手册、夫妻两地分居证明(结婚证和夫妻双方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任教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相片3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参加报名,报名时需填写《2015年藤县公开竞聘县城学校教师岗位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
(2)应聘者只能竞聘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形式:采用封闭式在规定时间内撰写应聘学科教案一份。
2.笔试内容及要求:
(1)内容:本县小学四年级现行各学科教材内容
(2)要求:按规定内容写一份教案,教案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2015年7月8日(星期三)
4.笔试地点:藤县潭津中心校
5.开考比例:竞聘职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紧缺学科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2015藤县公开竞聘县城学校教师岗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但开考比例必须达1:2。
6.根据笔试分数按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2015藤县公开竞聘县城学校教师岗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才能进行面试。
(三)面试
1.面试采用说课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本县小学四年级现行各学科教材内容。
2.说课办法:由入选参加说课的教师在说课前1小时抽签确定说课内容,现场备课60分钟,现场说课10分钟。
3.说课时间:2015年7月20日
4.说课地点:藤县潭津中心校
5.说课成绩:说课总分为100分,说课成绩未达7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四)聘用办法
1.竞聘者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其总成绩,根据竞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末名同分的,在选聘学校岗位服务者优先,再取学历最高者;如学历相同,取职称最高者;如学历和职称都相同,取获得荣誉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面试复试,取成绩最高者。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藤县人才网”上公示三天。
3.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入编手续。如需递补则按所缺学科得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组织纪律
1.确保竞岗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竞聘证明材料者等不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的各种竞聘。
2.违反考试有关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5年藤县公开竞聘
县城学校教师岗位领导小组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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