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盐源县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精神,经中共盐源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盐源县中学校等4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5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lsz.gov.cn,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yxrsj.com,盐源县教育局网http://yy.lszedu.cn上发布):
一、考核聘用原则及方法
考核聘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现场报名,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考核聘用名额及专业要求
本次共考核聘用46名高中教师,8名职高教师,4名幼儿教师,具体的岗位名额详见《盐源县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考核聘用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考核聘用对象、范围
全省范围内2013年至2015年符合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非在岗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1.年龄:18-30周岁(1985年6月8日以后至1997年6月8日以前出生)。
2.考核的范围、学历等条件要求详见《一览表》。
3.相应资格
①师范类的往届毕业生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毕业证》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生还应取得《学士学位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专业的《毕业证》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生还应取得《学士学位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②非师范类往届毕业生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需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专业的《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若聘用三年之内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或《职教教师资格证》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招考单位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文件要求。
3.符合用人单位考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选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人员;
5.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处于试用期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址: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2.报名时间:2015 年6月8日至6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的标准缴纳面试费每人80元。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盐源县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本人自荐书、成绩单(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原件,本人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通过“学历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所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院系及专业情况证明原件。
5.资格审查:
由盐源县2015年考核聘用教师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察局对考核全过程进行监督。应聘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应聘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报名需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②应聘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参考期间考生通讯设备应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考生自负。
③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一览表》,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报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报名审核合格后通知。
2.面试形式:
①说课,按照考生报考岗位抽取课题(普高、职高、幼教相应学科),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备课后说课。
②参加说课的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说课。
③面试总分为100分,占考核总成绩的80﹪,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各岗位聘用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分数不得低于60分,若该岗位无达到60分者,则取消该岗位聘用名额。
④说课使用教材:普高为现行人教版普高教材,职教非师范专业学科使用对应的现行职业教育教材,学期教育为现行教材(考试所使用的教材、教参、纸、笔等用具均自备)
3. 面试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面试80﹪+资料审核20%。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盐源县教育局网上公布,同时公布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等额确定意向协议人员,若同一岗位选聘的最后一名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意向人员名次,若面试成绩再次并列则由考核小组研究后确定。
岗位选择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排名自由选择聘用单位后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协议约定在盐源县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
六、体检
对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者在主管部门报到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时间后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标准除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外,拟聘人员还需进行尿检。初次体检(含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县人力资源部门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岗位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
八、递补
同一岗位聘用人员因本人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额,由县人社局在30日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拟定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年限协议书》, 按照《凉山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违反聘用合同及协议人员给予解聘。2015年应届毕业生凡经聘用务必于2015 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及真实有效的学籍档案予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验证,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资及福利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十一、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考核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考核聘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盐源县考核聘用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县纪委、县监察局对整个考核聘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整个考核聘用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和有关人员咨询
本公告由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158 18181223366
盐源县教育局
0834-6367666 18908156031
监督举报电话:
盐源县纪委、监察局 0834-6369999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260
盐源县教育局纪检室 0834-6366229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源县教育局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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