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直属学校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遂宁市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规定,经遂宁市人社局、遂宁市教育局研究同意,按照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遂宁市市直属学校拟公开考核招聘26名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考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考聘对象及条件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7日后出生),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其中,报考市直属普通中学教师职位,需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报考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位,教师资格暂不作要求,但一经考核合格聘用,则需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聘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由遂宁市人社局、遂宁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负责宣传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四、报名
凡有意应聘的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填写附件1并于2015年6月8日前通过互联网发至指定邮箱(382209101@qq.c0m,联系人:熊老师)。届时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地点,并电话或邮箱通知考生。面试时,请考生持报名资格申报表、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2015年毕业的考生,持就读大学出具的2015年毕业生所在系别、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是否免费师范生<研究生>在读等情况的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相应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片2张,经现场资格确认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考核
(一)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工作由遂宁市人社局、遂宁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成立学科考核评议组负责考核。
(二)面试时间:于2015年6月10日9:00准时开始,面试全过程实行封闭入闱式管理,请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场候考。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面试方式为讲课(精讲)。考生面试前隔离备课20分钟后,进行20分钟的讲课,讲课完毕再进行10分钟的答辩。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由学科考核评议组考官采取加权平均的办法确定,应聘者面试成绩将在考核现场公布。根据双向选择、竞争择优的方式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和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未申请复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二)政审。由遂宁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
七、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由遂宁市教育局和遂宁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遂宁教育网和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5-5866013 遂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师培科:0825-2280942)。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本人学籍档案)到遂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师培科报到。填写《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花名册》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报遂宁市人事局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不少于3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能办理调流动),完善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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