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邓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农村教师公告

  为加强该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均衡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24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市人社局、教育局、编办、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主要面向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取得教师资格的。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四、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农村初中教师,为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应聘农村小学教师,为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岗位一致。
    五、招聘职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245名。
    (一)招聘农村初中教师75名。
    (二)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70名。
    具体岗位、数量及专业见附件。
    六、招聘方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方式主要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讲课)的办法。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3、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4、报名时,本人须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就业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一份等(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签约者不需开具未就业证明,但需学校出具有关学历层次、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的证明)。同时填写《2015年邓州市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份并签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出具签署有责任人姓名的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应为1:3放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专业,取消或核减该专业岗位招聘计划。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有提供报考材料不真实,虚假信息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1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30。
    报名地点: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邓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方式:现场公开报名。
    报名费用:每人须缴纳报名考务费80元。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1日上午9:00至11:00。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相同者,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程序。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邓州市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三支一扶”工作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
    在邓州市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人员身份,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审核认定。
    (三)面试(讲课)。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l: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讲课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0分钟,讲课10分钟。
    面试(讲课)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讲课)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讲课)成绩×50%。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讲课)教材
    1、小学教师讲课指定教材为五年级上册现行教材(讲课学科原则上按教师资格证上专业为准。如涵盖不到的学科,文科讲语文,理科讲数学);
    2、初中教师讲课指定教材为七年级(物理为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教材)现行教材;
    (四)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下发聘用通知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八、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格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组织本次招聘。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教师政策,确保招聘教师质量。笔试和面试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进行组织。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对替考等其他徇私舞弊人员,一经查实,将按高考违纪的有关规定,除从严处理当事人外,将连带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教师招聘笔试、面试过程参照高考监考的办法,全程录像,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九、有关情况说明
    详情可登录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377-62287808  62168623  62287819。
    十、本方案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邓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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