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水县机关幼儿园2015年教师选调公告

  为了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根据《建水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职工调动管理暂行办法》(建教发〔2013〕56号)精神,经县教育局批准,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幼儿园教师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具体条件
云南省建水县机关幼儿园2015年教师选调公告
二、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截至2015年8月31日,工作满3年以上)。
三、资格条件
(一)年龄30岁及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近三年内履职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关心幼儿,支持集体工作。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办法
(一)、选调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则取消选调。
(二)、笔试内容:教育部制定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教案设计,试卷满分100分。
(三)、面试内容:
幼儿教师、音乐教师岗位:课堂教学模拟占40%、唱歌占20%、舞蹈占20%、讲故事占20%,面试总分100分。
美术教师岗位:课前说课占40%、主题设计占40%、讲故事占20%,面试总分100分。
体育教师岗位:课堂教学模拟占40%、体操表演占40%、讲故事占20%,面试总分100分。
五、选调人员的确定
依据笔试、面试合成总分(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为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需参加由我园统一组织的健康体检,如体检有传染病之类,取消资格,依次补录。拟选调人员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后,根据公布的岗位和报考人员志愿,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建水县机关幼儿园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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