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调兵山市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和《<2015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5】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市区农村学校的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聘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原则
    全省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网上报名、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公布笔试成绩、统一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2013年以后毕业的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三、招聘学校、学科及人数(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四、报名初审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由市教育局、调兵山市教育局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2.缴费。考生在网上利用银行支付系统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两科100元人民币。
五、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目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
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占60%,主观题占40%。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根据全省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市教育局在笔试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为说课。考察所报岗位必需的基本技能。说课教材版本为调兵山市中小学使用学科对应学段现行教材,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或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应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进入面试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考生进入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道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自荐书(简历)一份,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如出现不合格者,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七、成绩计算及聘用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教育学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市教育局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体检、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采用递补方式,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省教育厅、人社厅对上报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终审,终审合格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八、信息公布
    相关招聘信息在铁岭教育信息网(www.ntledu.cn)和调兵山市教育信息网(www.dbsedu.cn)上公布,拟聘用人选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此简章由调兵山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裴士国  孙菲
联系电话:76910295;76910482
监督电话:76873370

调兵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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