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州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公告

  根据《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文山州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文山州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该《计划》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
二、报名
除文山州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冶金实验室工勤岗位(岗位代码:26200704)外,所有岗位均参加网络报名。报名相关事项详见《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文山州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冶金实验室工勤岗位(岗位代码:26200704)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要求如下: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10日, 8: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文山州职教园区州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党政办公室。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需提供学历验证报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其它成果(受奖情况),需提供原件查验,并上交一份复印件。同时提供自荐材料一份和一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
三、考试
文山州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冶金实验室工勤岗位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按文山州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工勤岗位面试方案开展招聘工作。
以下两个岗位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州卫校(岗位代码:26200907)、州工信校(岗位代码:26200806)。从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择优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其余岗位均参加全州统一笔试和学校组织的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公告》规定的招聘比例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面试
面试由文山州教育局组织,直属各学校具体实施。
(一)面试内容及方式:
1.文山州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自我介绍、讲课、答辩、实际操作方式,考核应试者基本的教育教学能力。
冶金实验室工勤岗位面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业基础知识问答,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30%),考生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考试内容为实际操作,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70%)。两个阶段的成绩相加为面试总成绩。
2.文山州工信校:
面试采取自我陈述、说课及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的教育教学能力。
3.文山州卫校: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医学岗位中按专业分别考核考生解剖、临床、护理方面的专业知识,非医学岗位按专业分别考核心理学、化学方面的专业知识。
4.文山州技校:
面试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思路、语言表达能力、相关专业知识、仪容仪表和板书;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相关专业设备的操作是否正确规范,能否正确使用工具、仪器。
(二)面试分值
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只面试,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不再折算。)。
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者,方可进入后续的体检、考核阶段。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无论其笔试成绩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最低控制线以上,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的2:1的比例确定(考试方式为只笔试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下列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派遣报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个人学籍档案,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有其他要求的,还需按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原件。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人员的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为拟面试人选,名单将于7月20日左右在文山人事网、文山教育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面试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文山州教育局负责,各招聘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接受文山州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六)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1、只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加分)∕2;
2、只面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3、笔试加面试岗位: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加分)∕2]×40%+面试成绩×60%;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综合成绩并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按面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须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8月3日后,州教育局直属各学校陆续在文山人事网和文山教育网公布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文山州教育局组织,直属各学校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者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文山人社网、文山教育网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公告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公告》。本《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
监督电话:文山州纪委第三纪工委 2120059
文山州教育局监察审计科 2191814
咨询电话:文山州教育局政治处 2190064
文山州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2197083
文山州工商信息管理学校 2182531
文山州卫校 2182752
文山州技校 2182810
文山州教育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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