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事业单位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公告及计划
(一)2015年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共801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117人、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684人(麒麟区151人、沾益县32人、宣威市63人、马龙县59人、富源县78人、陆良县93人、师宗县26人、罗平县85人、会泽县97人)。
(二)《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于2015年5月22日在《曲靖日报》公告,《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及招聘计划同时在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公告。市属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 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招聘计划统一在规定网站随即发布。
(三)招聘岗位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 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 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特殊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招聘须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曲靖市特别需要、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5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5.曲靖市外生源或户籍的考生必须是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曲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招聘设有专科、中专学历的岗位仅限曲靖市户籍或生源考生报考;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具有正高职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经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可免笔试进行招聘。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或具有正高职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非正高职的岗位时必须参加笔试;
8.2015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9.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 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0:00—6月7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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