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田林县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田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五届第49期)及2014年12月30日田林县人民政府人事调配会议精神,2015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94名,其中教育系统安全协管人员80名,司法系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4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田林县201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飞龙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陶国铭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红光 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
黄志琳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汤自忠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成 员:杨国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戴成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凯芳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农志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绍壮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赖国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黄国性 县财政局局长
班祖贵 县司法局局长
陈明怀 县教育局局长
蒙初程 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蒙初程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县人社局、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聘用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法律意识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必须具有良好的人格人品、吃苦耐劳与无私奉献的精神,热爱应聘岗位工作。
(三)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纪律散漫、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四、招聘的职位、范围、对象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共94名,具体招聘职位、范围、对象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布招聘方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方案
在田林县人民政府网、电视台、县城范围内公共场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布方案(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 2015年5月 22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8日 – 2015年5月2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手续: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田林县201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属退伍军人的,持退伍证件)、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和计生证明(由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随时取消报名人员报名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乐里一小
3.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各岗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如出现某个岗位无人报名时,经征求报名人员意见可进行调剂。
4.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着重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分数。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
结构化面试试题统一委托上级人事考试部门编制。
(四)体检
1.体检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 年6月3日
地点:田林县人民医院。
2.体检要求:
(1)招聘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根据岗位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由县人社局、纪委等组织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应聘人员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组织体检部门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考核时间: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12日。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进入考核人员将根据岗位应聘人员体检合格者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可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审批与聘用
严格参照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将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在田林县电视台、县城范围内公共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工资1200元/月,同时享受年底同类人员绩效奖金。工资由县财政全额拨付,先由县财政全额核拨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按合同支付给聘用人员。
(二)经县政府审定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含3个月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优秀,业务能力强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报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续签订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核拨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再由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面试命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于律己。
(五)招聘过程由县纪委全程监督。
八、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 0776-7212311(县人社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776-721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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