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2015年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淄博高新区教育工作需求,2015年拟招聘部分人事代理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范围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教师30人,其中幼儿教师26人,美术专业教师2人,信息技术专业教师2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应聘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1)幼儿教师岗位需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2)美术教师岗位需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见附件一;    
    (3)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需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见附件一。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取得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区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4 日- 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202房间(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与宝山路交叉路口东北角,宝山生态科技园区办公楼)   
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年龄放宽的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会同地方事业局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等内容。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4、面试
   面试分试讲和技能测试两部分,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授课能力,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弹唱、舞蹈、绘画等技能;美术、信息技术专业测试专业技能。试讲和技能测试分别占面试成绩的70%和3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和70%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采用加试的办法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5、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负责会同地方事业局组织实施。
   体检由组织人事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网址:www.zbgxqrc.com)公布。
   6、公示与录取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参照教育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保险按照企业相关标准缴纳。
    五、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高新区纪委(监察局)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
    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          0533-2341719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人事科:  0533—3586123
 监督电话:
    淄博高新区纪委(监察局):     0533—3581545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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