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事业单位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经研究决定,2015年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77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一)统一招聘
市直党群系统、县(市)区党群系统、市直政府系统、县(市)区政府系统共招聘工作人员1445名,其中:市直党群系统招聘12名,县(市)区党群系统招聘96名,市直政府系统招聘291名,县(市)区政府系统招聘104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1。
(二)定向招聘
我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32名工作人员。其中,政府系统6个县(市、区)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20名工作人员,包括井陉县4名,晋州市3名,栾城区1名,新乐市3名,无极县4名,赵县5名。党群系统定向招聘石家庄市在岗大学生村官12名,其中藁城区2名、井陉县10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jzrsj.gov.cn/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1日至1997年5月11日期间出生),不限户籍;岗位信息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定向招聘对象:在石家庄服务的2015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2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人员。即:2012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3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4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人员。
3、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石家庄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5月11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5月(含5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jz12333.gov.cn/)
报名时间:5月11日9:00至5月18日17:00
缴费时间:5月11日9:00至5月19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支付及开具发票。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缴费成功后,有需要开发票的考生,请于5月25日至5月27日工作时间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开具。
(二)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及定向招聘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2以上比例,报考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再补报其他岗位。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会于5月22日公布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对于报考了取消岗位的考生,请于5月25日至5月27日工作时间到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青园街102号北楼216房间)办理退费手续。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6月1日9:00至6月5日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当天下午18:00前,考生到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青园街102号北楼210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携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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