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试公告

  根据宿迁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定于2015年5月9日,组织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在我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2015年参加国考人员)。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1. 测试时间:2015年5月9日(周六)。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00前到达测试地点。
2. 测试地点:宿迁市实验小学,从西门进入。学校地址:宿迁市幸福南路106号,原宿城一中校址。
三、测试内容
1. 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课程目标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
2.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3. 基本教育素质。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四、测试流程
测试采取全封闭管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报到室报到、抽签。按抽签序号依次备课、说课、答辩。
考生在测试前40分钟进入准备室备课,依次进入测试室进行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为12分钟,其中说课8分钟,答辩4分钟。
测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待成绩。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未携带者不得入场。
2.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根据砺志楼前公告栏指示要求,到达指定报到室报到、抽签。迟到考生不得入场。不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 考生自备测试用笔(黑色水笔),禁止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教参和其他资料进入报到室、待测室及测试室,否则以舞弊论处。随身物品可放置在室外物品存放处。
4. 测试流程:报到室报到、抽签→待测室备课准备→测试室测试→候分室等待成绩。

宿迁市教育局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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