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验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辽宁省实验学校沈北合作校是辽宁省实验学校与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合作创办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隶属于沈北新区政府,沈北新区政府作为办学主体来主导办学,辽宁省实验学校负责跟进式督导。学校将于 2015年9月开学。预计开设1至7年级,每学年2个班,共14个班级。经沈北新区政府与辽宁省实验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方式
1.辽宁省范围内在编教师(不含沈北新区)。符合招聘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践考核、体检、试用等工作步骤进行选调。录用人员办理相关调转手续。(在编教师不参加笔试)
2.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践考核、体检、公示、试用等工作步骤进行选聘。聘用人员工资及相关待遇按照《沈北新区雇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到辽宁省实验学校沈北合作校筹备办公室现场报名,并携带已填写的报名表一张(贴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此表须正反面打印。
3.报名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蒲南路1号(沈阳雅居乐花园售楼中心)联系电话:02466839329 13604904600 王老师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办理准考证(须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
①往届毕业生,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信息技术考核等级证、普通话考核等级证、报到证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②2015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院校学生证、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信息技术考核等级证、普通话考核等级证或以上证件的证明及复印件。
③在编教师,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信息技术考核等级证、普通话考核证书、县(区)级以上优秀课证书,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范围
基本文化素养、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三部分占5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50分,满分100分。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基本文化素养、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三部分占3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7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合格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单、具体学科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沈北新区政府网、沈北新区教育网站查询,不另行通知,不到者视为弃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沈北新区政府网、沈北新区教育网站上发布。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应聘者口语表达能力、书写基本功、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理论与案例分析、国际国内时事、个人才艺等,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考核人员,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实践考核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参加实践考核。面试成绩不计入实践考核成绩。
(四)实践考核
1.实践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沈北新区政府网、沈北新区教育网站上发布。
2.实践考核是通过岗位实践,对应聘者的教育理念、教材的理解把握能力、教学实践能力以及专业综合能力进行考核,按规定时间指定内容听评课、说课、上课。实践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依据实践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设最低分数线60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实践考核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在沈北新区政府网、沈北新区教育网站上发布。
2.通过实践考核的应聘者,学校统一组织到符合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沈北新区政府网、沈北新区教育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岗前培训
1.经公示无异议者,安排在辽宁省实验学校进行教育理论、理念和教育教学实践培训,培训期作为试用期,试用期间按相关政策享受试用期待遇。
2.岗前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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