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2015年教师招聘209人公告

  为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学校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5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含高中、初中、小学)岗位178名、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8名、学前教育教师岗位22名、特殊教育岗位1名。各学科具体岗位、名额及学历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 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已婚考生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
3. 专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 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苍南户籍或苍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从事学前教育5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岗位的可以为国民教育序列的高校毕业生,职高烹饪工艺与营养、汽车维修工程专业课教师户籍不限。户口和人员身份确认时间截止2015年5月19日。
5. 具备相应或高于任职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除职高专业课岗位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要求具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6. 报考学前教育、小学、特殊教育岗位要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岗位除个别职高专业岗位只需大专及以上学历外其它都要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见附件1);报考中小学语文岗位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小学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社会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社会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学前(幼儿)教育专业,特殊教育岗位要求特殊教育专业,职高专业课要求对应专业,其他每位毕业生可选择与学历证书专业相应学科或教师资格证所对应的学科进行报考,初等教育专业毕业生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可自选一个学科进行报考,已取得2011年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的对象,只能选择与学历证书专业相应学科进行报考。每位毕业生只能报考一个学科,不得兼报。
7. 已经在我县从事学前教育满五学年(时间计算到2015年6月30日),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现任幼儿园教师或园长,年龄在3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可以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注册、报名  点击快速报名
时间:2015年5月14日0:00-2015年5月19日24:00。
网址:苍南教育网www.cnjyw.net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科(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门学科,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学科)。5月20日00:00网上注册、报名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更改报考学科。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5月20日0:00-2015年5月22日24: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2015年5月23日0:00-2015年5月25日24:00。
注册报名人员登陆苍南教育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此期间,对于已经注册报名但未能得到初审结果的考生,请致电64758543,64762548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4.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5月30日-2015年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苍南县教师进修学校(灵溪镇山前路133号)。
现场确认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携带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两科考务费80元)、拍照。
现场确认随带材料:①下载打印的《苍南县2015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照片处要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毕业证、报到证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复印件;③学生证及学校证明(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要提供学生证和学校证明,学校证明需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等,毕业证书和报到证于7月15日前送到县教育局);④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已取得2011年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的对象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原印件,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的对象提供全国中小学学科教师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但7月15日前必须将教师资格证书送到教育局,职高专业课岗位除外);⑤报考在职5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岗位要提供幼儿园工作的5学年工资册(每学年提供3、6、10、12月四个月)及幼儿园聘任证明(需园长签字和承诺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⑥已婚考生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所在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生政策的证明。
参加苍南县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必须经苍南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确认,方能取得教师招聘考试资格。
四、笔试、面试
1. 笔试:
(1)笔试对象: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一般要达到3:1,部分岗位达不到3:1的,不能低于2:1。否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名额。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将在苍南教育网、苍南人才网及时公布。
(2)考试科目:每位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的教育基础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与教学理论)两科考试。
(3)考试内容:
①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政策法规等;
②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分中小学(高中、初中、小学同卷)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初中科学,小学科学,高中政治、历史、地理,初中社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职高电子商务、烹饪工艺与营养、护理、临床医学、会计学、舞蹈、汽车维修工程、计算机(网络)等27个学科,内容包括报考对应学科中小学(幼儿园)专业知识、高校对应专业知识与教学理论等。
(4)笔试分值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占3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70分。
(5)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定于6月28日(星期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另见准考证。
2. 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总分,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5(四舍五入)确定面试对象,总分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对象在15分钟内回答三道题目(含思考时间),主要考察面试对象解决分析教育教学问题能力,求职表现和教师岗位匹配性,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七位评委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
(4)面试要求:所有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苍南县教育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5)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1)体检、考察对象: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指标,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总分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高的优先,学科专业知识也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体检、考察办法: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相关档案进行查阅,广泛听取意见,撰写考察材料。经体检、考察后,及时公布体检、考察结果。
(3)体检、考察不合格缺额递补办法: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笔试、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若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是同分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也一样的一并进入递补对象的体检及考察。
(4)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在苍南教育网、苍南人才网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5)择岗: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需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择岗。择岗顺序按各学科岗位拟录用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报考中小学岗位同学科的,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入围考生可以选择高中、初中或小学岗位,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的入围考生可以选择初中或小学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入围考生只能选择小学岗位。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的入围考生必须先满足高中岗位的需要,然后,具有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的的入围考生要先满足初中岗位的需要,同时,小学岗位要确保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择岗对象就业。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有关要求
1.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持县教育局印发的《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否则作自动放弃论处。
2. 报名对象要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若发现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该科成绩作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64758543,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6475155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68881517。
3. 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一律不予录用。
4. 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为幼儿园在职教师出具任教假证明的幼儿园不得申报等级幼儿园,不得享受一切幼儿园扶持政策,并对出具证明人予以全县通报。
5. 录用的毕业生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即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试用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6. 被招聘的毕业生于2015年8月20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就业介绍信,并按规定参加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新教师试用期培训,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在现聘用学校服务期不能少于3年),逾期不到学校工作、不办理相关手续的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也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
八、本公告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教育网(www.cnjyj.net)。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教育局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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