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2015年教师招聘693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市教育局直属34个单位(含长沙大学附属中学,下同)需增补的693名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录取人员均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2、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要求:
骨干教师岗位:
(1)男性:42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女性:37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报考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教育学院、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岗位,具有副高职称或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53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毕业生岗位:
(1)年龄在26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报考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2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2:《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sldbz.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清晰相片。
3、报名时间:点击快速报名
5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5月16日(星期六)中午12:00
注:
1、所填报的岗位应与本人的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一致(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2、已取得教育部认证后的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3、已通过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报名,但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查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6、考生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上的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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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
1、网络报名后,报考人员须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现场打印《2015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携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的证件、证书原件参加资格初审,委托他人初审的,被委托人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查验。
3、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5月13日(星期三)―5月16日(星期六)(共四天)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地点:地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麓谷企业广场。乘车路线:公交车916、18路至麓谷企业广场站)
4、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登录长沙考试网通过网银缴纳笔试考试费:100元/人,网上缴费时间:5月13日上午9∶00-5月17日下午5∶00。未按时交纳笔试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人员于2015年5月20日(上午9∶00)至5月23日上午9∶00在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两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总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笔试定于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进行,总时量150分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缺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开始,可在长沙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 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递交书面查分申请,并于5月29日(下午2:30—5:00)到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问询)。
八、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笔试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总数的3倍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学校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招聘单位参加考核的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招聘岗位与考核人选未达1∶3的比例时,在达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由市教育局统一进行调配安排。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3人(含3人)时,报名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考核(报名费由系统自行退费)。
3、考核按照《考核办法》(见附件1)实施,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及各招聘单位的《考核具体安排》将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沙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核。
九、总成绩合成
笔试和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为考生的总成绩,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考核前划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长沙考试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沙教育信息网公布。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在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时,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考察(含资格复审、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实施,资格终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以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考试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沙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者视为自行放弃。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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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空缺岗位补充录用
招聘岗位因考核后无人入围体检、或入围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相应资格等情况出现空缺岗位且无递补对象时,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空缺岗位补充录用申请》,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发布《关于部分空缺岗位补充录用的公告》实施空缺岗位补充录用工作,补充录用的对象为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补充录用工作按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和资格终审等程序实施。补充录用工作仅限一次。补充录用工作相关信息将在长沙考试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沙教育信息网发布。
十四、其他
考务咨询电话:
0731-84899737(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0731–84899741 84899753(长沙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4442098 (长沙市考试中心公开招考部)
监督电话:
0731—84899756 (长沙市教育局纪委)
0731-849079976 84907997(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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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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