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延庆县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要求

 
   根据北京市教委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意见,现将延庆县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  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在2015年4月17日—4月28日期间,登陆“北京市教师资格网”填报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完成网上申报。
(二)  现场受理确认材料
网上填报后进行现场受理确认材料。
受理时间: 2015年5月10日—5月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受理地点:延庆教委人事科317室 
受理人员范围:只受理户籍在延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  颁发证书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是指北京市教委承认的师范类院校及专业,有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按要求提交材料,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领取毕业证后颁发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按市教委的要求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后,颁发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2015年6月22日至26日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教师资格证。
二、现场受理确认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粘贴。请按《申请表》中的“填表说明”填写,网上填报的信息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准确真实填写,如与现场确认提交材料不符将不予受理。思想鉴定需由学校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并签字盖章。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开具应届毕业生证明。
(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需有市教委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北京市教委备案的院校和专业),需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单(必须是在校期间全部成绩并盖有学校教务处红章)、教学实习成绩、实习鉴定证明等。
另在外省市取得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我们将通过教育部严查。非法取得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审查合格后,方能生效。
(五)国家计划招生的北京市15所民办高职学院毕业生有学校招生部门和就业部门出具统招统分的证明。其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含外省市)的毕业生,除需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需在学信网上自行打印“学历认证报告”。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合格的《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原件和复印件。需申报者本人和延庆县医院联系体检。
(八)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每人一张,背后写明姓名、单位、申报资格。
(九)自备档案袋(一律用新袋),封面写明姓名、单位、申报资格,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交材料概不退还、转借、复印。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明
(一)参加测试人员  非师范类及师范类中没有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人员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  在进行现场受理确认材料时告知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1. 自备教材  
申请人员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延庆教委)的要求,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自备二年级全学年教材,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自备五年级全学年教材,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自备现行幼儿园大班3-8月份所用教材,以上均为2014—2015学年度延庆县学校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
2.抽题备课
申请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到达测试地点抽取试题。给予60分钟备课时间,在统一教案纸上写出教案或活动方案,测试后上交专家评议组。
3.参加测试
本测试共30分钟。时间安排为试讲或组织活动15分钟,本环节要求有板书;自谈讲课构思5分钟;现场答辩10分钟,学科评议组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提问,内容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类别相对应。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详情请登陆“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延庆教育委员会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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