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教师资格证认定出省不认是懒政

从教育治理的立场来看,教育管理方式应该从服务性理念、支持性环境等方面入手,从对事务的管理转向对人的管理,从长官意志转向依法治教。
媒体报道,家在福建省平潭县的大学毕业生小蔡拥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但一年来,她既无法在浙江省申领教师资格证,又无法在福建申领到教师资格证。
据笔者所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2012年8月28日就颁发了《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全国有效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全国有效”。
尴尬的是福建省从2015年1月起,才首次实施教育部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与全国教师资格考试进行衔接。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不予认定似乎是有道理的,但不要忘了,她的考试成绩通知单可是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之内的。
而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早在2011年下半年就有规定,凡浙江省内(含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经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小蔡是2013年下半年提供人事档案与杭州高校在校生证明,报考了全国统考的初级中学英语教师资格考试。按照这个规定,杭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拒绝了小蔡的申请,理由是小蔡的人事关系已经转出半月,她不能在浙江领取教师资格证。这也是有文件依据的,他们似乎也没有错,但不要忘了,她各科考试成绩是在她的学籍在杭州时取得的。
表面上看来错就错在小蔡当年没有将户口迁入杭州,又错在毕业后就按规定将人事档案及时转回了福建。而两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法规意识都很强,都是按章办事的。
但推敲一下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的回应,就相当有意思了:这是省与省之间的事情,他们不能决定小蔡的成绩是否可以在平潭用,需要询问福建省教育厅。小蔡的遭遇看起来是省与省间的扯皮,细想起来恐怕没有这么简单,折射的其实是有关官员的执政理念:“一朝权在手,何人不低头”“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畴昔之羊,子为政,今日之事,我为政”的思维在今天依然显得如此之强大!常说执政为民,以人为本,但遇到实际问题时,人们就将这些口号置于脑后。
在资讯如此发达的今天,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如果能通过相关渠道核查一下,小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究竟是真是假,教育部、福建省对“国考”成绩以及跨省教师资格认定有哪些最新的规定,小蔡考试成绩在不在有效期内,或许就不需要向省教育厅请示了。
浙江杭州的教育行政部门如果真的能以人为本,就应该为广大应届毕业生就业打开方便之门,规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好在福建省教育厅已经表示,将派人对小蔡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有对全国教师资格“国考”成绩不认证的情况,会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相比之下,浙江的教育行政部门反应似乎有些迟钝。另外,从教育治理的立场来看,教育管理方式应该从服务性理念、支持性环境等方面入手,从对事务的管理转向对人的管理,从长官意志转向依法治教。如果无论身处何省,总按照法规的统一性来处理同样的问题,恐怕就不会有那么多死结和死循环了。
或许有了福建省教育厅的干预,小蔡的申请最终会获得通过。但是,我想问的是:为什么许多原本并不复杂的事情总是要等问题发生以后才有人出来解决呢?相关政府部门的官员在民众权益面前什么时候才能敏感一点,什么时候才能在没有舆论和其他方面的干预下切切实实地为民服务呢?(凌宗伟 作者系江苏省中学语文特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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