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44754人参加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

  我省2015年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省级考试经过认真筹备,从今年3月初启动命题,到4月中旬下发全省统一印制的成绩合格证书,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据统计,这次参考总人数为44754人,总科次为84650科次;全省共有13028人获得双科合格证书,18582人获得教育学单科合格证,18359人获得心理学单科合格证。
  我省从2003年开始组织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迄今已组织13次。2015年的考试是我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由省考向国考过渡的最后一次省级考试,申报人数也是历年来最多的。考虑到这次考试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挑战,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我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由省考向国考平稳过渡,厅委领导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细则》。3月12日,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王建华同志组织召开了考试考务工作会,并与各市州教育局分管局长签订了组考工作责任状,要求各市州教育局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落实“高标准、高质量,严格纪律,严守程序”的要求。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贺安溪同志主持了会议。为确保组考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我们还在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环节召开有关人员专题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详细部署。3月14日,考试在全省34个考点顺利开考。截至4月中旬,圆满完成了本次考试的命题、纸卷、巡考、评卷、查分、发证等工作,没有出现任何差错。
  下一步,我们将按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安排,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定期注册改革工作,并将在今年下半年适时组织我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第一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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