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滨州市博兴县招聘教师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7名(初级岗位) ,其中教育类40名、卫生类23名、综合类24名。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滨州市户籍,年龄40周岁(1974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下。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在滨州服务的或滨州生源在滨州市外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和从博兴县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退役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退役)可以实行定向招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543–2323641县卫生局0543–232277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2399065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5月21日—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到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领取。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
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2013年、2014年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
定向招聘职位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县(区)人社局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需出具组织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供大学生退役士兵证。
以上各种证件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承诺(报名登记表从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下载)。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综合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职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报名登记表和有关材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县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教育类、卫生类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指定地点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费每人7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持如下减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技能测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教育和卫生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检验、中医三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后,再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公布。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招考计划1人至9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计划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一经公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放弃面试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不予递补。
(二)面试(试讲、技能测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的50%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综合类、卫生类实行结构化面试。
教育类实行试讲,部分岗位为试讲和技能测试相结合。县直高中试讲使用博兴县现行高中二年级教材。县直初中小学、镇办中小学试讲使用博兴县现行初中二年级教材,其中科学专业试讲使用博兴县现行小学四年级教材。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除试讲外,还进行相应的技能测试(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其它专业如果笔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再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排名后,在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要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中 共 博 兴 县 委 组 织 部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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