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5年4月教师资格考试违规考生查询 2015-04-12 23:16 来源: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 收藏 0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对下列在我区参加2015年4月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违规考生的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课程名称、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中心发传真提出陈述,传真:0471-3261714转803、电话:0471-3261805。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本办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4月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违规考生查询结果.xls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5年4月11日